推动企业年金从“优质雇主奢侈品”向“普通企业标准品”转变的制度困境与破局建议——基于中美比较的分析
日期:2026-01-08 16:13:38 / 人气:4

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险“第二支柱”,历经二十余年发展,虽积累基金超3.7万亿元,但仅覆盖约3300万职工,参保率不足8%,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“一支独大”的格局形成鲜明对比。反观美国,以401(k)计划为代表的私营部门退休计划,凭借成熟的制度设计,覆盖近90%的合格雇员,资产规模庞大,已成为居民退休收入的核心来源。本报告通过系统性对比中美企业年金制度,深度剖析我国年金发展的结构性困境,从立法、激励、服务和理念四个维度,提出推动企业年金普惠化的改革路径,为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决策参考。
美国企业年金(以401(k)计划为代表)的成功,核心在于构建了一套以税收优惠为引擎、法律保障为基础、自动加入与默认投资机制为助推器的成熟制度体系。它不仅是员工福利,更深度融入美国资本市场与企业人才战略,形成多方共赢的生态。
一、美国年金制度关键机制
(1)强大且持久的税收激励
税收优惠是制度发展的核心推动力,采用“EET”税收递延模式(缴费、投资收益免税,仅领取时纳税),显著提升企业与员工的参与积极性。2025年美国个人年度缴费上限已提高至23,500美元,50岁以上群体可额外追加7,500美元;企业层面,雇主匹配缴费可全额税前抵扣,直接降低人工成本,形成国家层面的政策承诺与稳定预期。
(2)完善的法律与监管框架
1974年《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》(ERISA)奠定制度基石,明确受托人责任与监管边界;1978年《国内税收法》第401(k)条提供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,后续《经济增长和税收救济法》等系列法案持续优化制度,扩大覆盖范围、提高缴费限额、增强运行灵活性。系统化且动态迭代的立法体系,保障了资金安全,为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坚实法制支撑。
(3)“自动加入”与“合格默认投资”双重助推
自动加入机制(Opt-out)将员工参与率从约58%大幅提升至88%,有效克服个人储蓄惰性。配套的合格默认投资工具(以目标日期基金为主),为缺乏理财知识的员工提供专业、长期的自动化投资方案,破解“选择过载”与投资门槛难题。同时,企业通行“个人缴费前3%-6%给予100%匹配”的做法,将长期养老储蓄转化为短期可见的薪酬回报,进一步强化参与动力。
(4)深度融入企业与资本市场生态
对企业而言,401(k)计划是吸引、保留核心人才的关键竞争工具;对资本市场而言,庞大的年金资金构成最重要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,其“定投式”长钱属性形成非情绪化持久买盘,平滑市场波动,既是美股“长牛”的重要基石,也为企业成长、科技创新提供了稳定融资支持,让普通员工得以分享经济增长红利。
二、中美企业年金发展现状的核心差异
我国企业年金与美国401(k)计划在定位、动力与成效上存在本质区别:美国以市场驱动为核心,依托税优与法律保障,形成“企业-员工-资本市场”的正向循环,覆盖广泛且效能突出;我国年金则呈现“政策引导为主、市场参与不足”的特征,受成本压力、制度复杂度等约束,仅集中于优质企业,普惠性不足,未能充分发挥第二支柱的补充作用,与第一支柱的差距持续扩大。
三、我国企业年金陷入“扩面困境”的五大症结
中美差异背后,是我国年金发展面临的结构性、观念性与制度性多重约束,共同构成“扩面困境”:
第一,社保缴费压力挤压年金空间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约16%,叠加其他社保项目,企业综合人力成本偏高。多数企业(尤其是中小企业)将年金视为纯增量成本,而非薪酬体系的结构化优化,经济下行期更易放弃建立年金。
第二,制度设计对中小企业不友好。年金设立、机构遴选、报备管理等流程专业复杂,隐形成本高,而我国缺乏美国“集合计划”那样标准化、低成本的“一站式”解决方案,让中小企业“望而却步”。
第三,激励机制精准性不足。我国虽实行EET税优模式,但政策宣传不到位,远期税优对现金流紧张企业的吸引力弱于即期成本控制;同时缺乏自动加入、强力雇主匹配等行为经济学工具,职工参与内生动力匮乏。
第四,“国家养老”理念削弱多元责任意识。长期以来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心地位,形成了公众对国家养老兜底的依赖预期,既抑制了企业建立年金的社会责任与竞争压力,也降低了职工主动争取该福利的积极性。
第五,年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未形成。我国年金资产规模有限,在资本市场中影响力不足,尚未构建“养老资金长期投资→支持实体经济→获得市场回报→增强年金吸引力”的正向循环,财富效应难以发挥。
四、推动企业年金“普惠化”的四位一体改革方案
推动年金从“奢侈品”转向“标准品”,需突破碎片化政策鼓励,开展系统性制度升级,核心是“降低参与障碍、优化价值认知”。
(1)立法与顶层设计:强化刚性保障,优化政策引导
推动年金制度从“部门规章”升格为《企业年金条例》及更高层级法律,明确各方法定权责,提升制度稳定性与公信力。试点“软性强制”机制,在特定地区、行业推行新企业员工自动加入规则,保障退出自由。创新税优呈现方式,如允许将部分奖金转化为年金缴费并享税优,引导企业与员工将年金视为“薪酬优化”而非成本增加。
(2)企业与市场激励:重构价值认知,破解中小企业痛点
推广“雇主匹配缴费”文化,将年金定位为人才投资工具,对积极匹配的企业给予额外税优,放大激励效果。大力发展标准化集合计划,提供低费率、一站式服务,解决中小企业“不会建、怕麻烦”的问题。建立跨部门政策协同,将“建立年金”作为企业享受产业扶持、人才引进、上市辅导等优惠的加分项,形成政策合力。
(3)服务与产品供给:提升体验感,强化长期收益
搭建全国统一的年金信息服务平台,实现个人账户一键查询、无缝转移接续,消除职工职业流动的顾虑。普及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等默认投资工具,为普通职工提供科学资产配置方案。落实受托机构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,引导其专注长期价值创造,提升年金基金收益稳定性。
(4)社会理念与教育:培育多元责任,营造良性氛围
通过媒体、社区、职场多渠道开展养老金融教育,明确政府、企业、个人在“三支柱”体系中的责任,打破“国家养老”单一认知。定期披露年金整体收益、覆盖进展及成功案例,用实际数据提升制度公信力,培育“早储备、共承担”的养老文化。
五、美国制度的反思与总结
美国401(k)计划并非完美,仍存在三大短板:一是覆盖不均与储蓄不足,依赖雇主提供导致部分群体被排除在外,多数员工储蓄额度难以支撑体面退休,延迟退休现象普遍;二是个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,市场剧烈波动(如2008年金融危机)时,临近退休员工账户资产大幅缩水;三是巨额税优形成沉重财政负担,未来政策调整存在不确定性。
总结而言,美国年金的成功是市场驱动、税优激励、法律保障与责任文化协同作用的结果。我国年金突破“精英化”困境,关键在于制度革新——通过精巧设计,将建立年金从“有利可图但复杂麻烦”转变为“有益、简单且势在必行”。这不仅是完善社保体系的迫切需求,更是积累长期资本、支撑资本市场健康发展、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战略举措。建议以“自动加入”和“标准集合计划”为突破口,在部分省市、园区开展综合试点,积累经验后全国推广,稳步实现年金普惠化、成熟化。
参考文献
1. 郑秉文. (2018). 美国和英国扩大年金参与率的经验与启示.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报告.
2.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. (2025). 2025年二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. http://www.mohrss.gov.cn/
3. 美国投资公司协会(ICI). (2025). 2025年投资公司协会事实手册 (ICI Fact Book 2025). 华盛顿特区.
4. U.S. Department of Labor. (1974). 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of 1974 (ERISA). Public Law 93-406.
5. U.S. Congress. (1978).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78, Section 401(k). Public Law 95-600.
6.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. (2024). Retirement Topics - 401(k) and Profit-Sharing Plan Contribution Limits.
7. Plan Sponsor Council of America. (2024). PSCA’s 67th Annual Survey of 401(k) and Profit Sharing Plans.
作者:顺盈注册登录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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